檔案室十防?還是八防?
初涉檔案工作的朋友在進行庫房管理工作時經常會聽到“八防”這個詞,有時又會聽說“九防”,至還有“十防”,不免有些不明就里。那么,關于檔案庫房管理的要求究竟是幾防呢?
1983年“十防”
1983年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檔案館工作通則》,第三章第十二條明確指出“檔案庫房必須堅固適用,并應具有抗震、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等設施。”
1987年“八防”
1987年國家檔案局發布的(1987)27號《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5.1指出“庫房要堅固,并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
2018年“九防”
國家檔案局發布第13號令《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指出“機關應當做好檔案防火、防盜、防紫外線、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污染等防護工作。"
不論八防還是九防,乃至十防,其實都只是日常為了方便表達而形成的通俗概括,并非正式用語。正式的檔案管理規章文本都沒有明確表述這些詞匯,而是具體地標明了檔案管理中需要防范的各項內容,并目不同的規范中對該項工作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有的是八項,有的是九項,也有某些科普文章中列出十項。即使是同一規定,在不同時間的版本里,也會因為技術環境和工作內容的改變而相應增減技防項目。
目前檔案保管的規定采用的是《檔案機關管理對頂》中的要求,對干這項工作的要求是“九防”。即,防火、防盜、防紫外線、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污染等防護工作。
融安特提煉“六模塊”中的——檔案庫房環境監控模塊,打造了一套適用于70㎡以下檔案庫房的標準化產品。該套標準化產品,既能夠滿足當下檔案庫房環境改善的需求,又能在未來建設智慧檔案庫房時無縫對接其他模塊,滿足智慧檔案庫房功能擴展及升級的需求。方案可以滿足檔案庫房“十防、九防”要求:整套解決方案可實現防火、防盜、防紫外線、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塵、防高溫、防污染等防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