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實施!《北京市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檔案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京人社事業發〔2021〕15號
一、總體要求
二、適用范圍
三、改革任務
四、加強組織實施
(二)穩步推進改革。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是加強檔案人才隊伍專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引導檔案專業人員積極支持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
本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檔案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一、管理員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
2.大學專科、高中(含中職、技校)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滿1年。
二、助理館員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
三、館員
1.比較熟悉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比較系統地掌握檔案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獨立開展檔案業務工作的能力和素質;比較熟悉國內外檔案領域的相關方法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較強的檔案工作能力,能夠指導助理館員開展工作,積極為檔案事業發展做出相應貢獻。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
(6)高中(含中職、技校)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后,從事檔案工作滿7年。
(二)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檔案研究工作,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參與完成檔案領域研究課題,或參與出版檔案領域專著、教材等,或參與制定相關行業領域的檔案標準規范、政策類文件等,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從事檔案業務工作,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熟練運用檔案工作標準規范開展檔案業務工作,能夠解決日常檔案工作中遇到的業務問題,為本單位檔案工作順利進行做出較大貢獻。
(三)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在檔案專業領域,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標準規范、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等,或作為參與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2項及以上。
四、副研究館員
1.熟悉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系統掌握檔案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較高質量完成業務工作的能力和素質;熟悉國內外檔案領域的相關方法和發展趨勢;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館員的工作和學習。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滿7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檔案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檔案工作滿3年。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檔案研究工作,具備較強的研究能力。主持或參與開展檔案工作領域省部級研究課題,或主持完成檔案工作領域廳局級研究課題,有較高水平的代表性技術成果,能夠將國內外先進的學術成果應用到檔案工作中去,為檔案事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開展國內外檔案工作歷史、現狀、趨勢和規律研究,形成的課題報告、專業著作或專業論文等研究成果得到同行認可,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具有一定的行業認可度和社會影響力。
2.從事檔案業務工作,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熟練運用檔案工作標準規范,能夠解決日常檔案工作中遇到的復雜疑難問題,較高質量完成業務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就;或主持制定本系統、本單位檔案領域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對檔案工作開展具有較強指導意義。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在檔案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標準規范、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等,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3項及以上。
(四)具備下列破格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直接申報副研究館員:
1.取得檔案相關領域的科技或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級獎勵;
2.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取得檔案相關領域科技或學術成果,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
3.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取得檔案相關領域的學術成果,獲得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
五、研究館員
1. 深刻理解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具有系統、扎實的檔案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精通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全面掌握國內外檔案工作和檔案學理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很強的檔案業務和理論問題研究能力,能夠有效指導副研究館員的工作和學習,積極發揮引領與示范作用,有很高的行業認可度和社會影響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檔案工作滿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正高級職稱,從事檔案工作滿3年。
(二)取得副高級職稱后,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檔案研究工作,具有很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技術成果轉化能力。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研究國內外檔案領域重大科研課題,或主持完成檔案工作領域省部級研究課題,有高水平的代表性技術成果,對促進檔案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2.從事檔案業務工作,具有很強的實踐能力。能夠將檔案工作與所在單位、行業進行深度融合,針對檔案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制定可行的研究和解決方案,能夠創新性制定本單位、本行業的檔案工作規定和發展規劃,得到業內認可。
(三)取得副高級職稱后,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在檔案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重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標準規范、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等,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3項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