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檔案數字化相關法規標準集合(附紙質檔案數字化加工流程)
2021-09-03 14:40:18
蘭臺之家
本標準規定了紙質檔案數字化技術和管理要求,適用于采用掃描設備對紙質檔案的數字化加工過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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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干部人事檔案數字化人員建庫、目錄建庫、檔案掃描、圖像處理、數據存儲、數據驗收、 數據交換、數據備份、安全管理的技術要求。適用于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數字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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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紙質檔案縮微數字一體化工作的技術要求,適用于利用紙質檔案縮微數字一體化技術制作縮微影像和數字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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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檔案數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確保檔案數字化過程中檔案實體與信息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制定本《規范》。各級各類檔案館、室等檔案部門)開展檔案數字化外包工作,具有獨立法人身份的檔案數字化加工服務機構承擔檔案數字化外包服務,應遵循本《規范》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檔案部門自行開展檔案數字化時,可參照本《規范》實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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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適用于指引發包方科學開展檔案服務外包工作,選擇合格的承包方;指導承包方有效開展檔案服務管理體系建設,提升服務能力;為第三方機構正確評價檔案服務外包承包方提供參考依據。
本部分適用于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的檔案數字化服務外包工作。 本部分適用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數字化服務外包。檔案縮微服務外包可參照本部分執行。
本部分適用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開展檔案管理咨詢服務外包工作。
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紙質檔案數字復制件光學字符識別(OCR)工作規范》(DA/T 77—2019)
本標準規定了紙質檔案數字副本光學字符識別(OCR)的工作組織、方案制定、實施過程、成果管理與應用、性能和指標、業務評價要求。適用于形成的、印刷字跡清晰、文本規范的紙質檔案數字副本的光學字符識別(OCR)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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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對以模擬信號形成的錄音檔案和錄像檔案進行數字化轉換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涉及錄音錄像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檔案出庫、數字化前處理、數據庫建立、信息采集、音視頻處理、數據掛接、數字化成果驗收與移交、檔案歸還入庫等全過程,結合目前信息技術發展的水平,提出了普遍適用于檔案行業的錄音錄像檔案數字化工作的規范性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檔案數字化光盤盤盒紙和光盤盤面的標識。適用于我國各級各類檔案館、室檔案數字化光盤的制作。
《紙質檔案數字化驗收標準體系研究項目研究報告》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要加快數字化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上海市十一屆市委十次全會明確,要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實現整體性轉變、全方位賦能、革命性重塑,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數字之都,并將其定位為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重大發展戰略。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數字化發展戰略,全面推進本市檔案事業數字化轉型,制定本方案。
為了加強數字檔案的有效利用,促進數字檔案共享,提升數字檔案服務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遼寧省各級國有(含國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移交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前開展檔案規范化整理和數字化工作,以及地方黨委和政府制定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接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工作,適用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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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紙質檔案數字化加工
